咨询热线:
400-9969-211
主页 > 离婚律师咨询 > 浦东婚姻律师 >
夫妻关系之间进行赠与房产也需要像普通人我们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吗?没过户问题可以通过撤销赠与吗?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的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解答一下有关的情况。
与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相比,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比较特殊,应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因其身份性较强,不应适用赠与合同关于撤销权的规定,任意行使撤销权会使夫妻财产约定成为一纸空文。
因此,夫妻之间关于房产赠与的约定不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财产归受赠人所有,不支持赠与人要求解除赠与合同。第二,认为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的三种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不包括一方的全部财产约定归另一方所有的情形。
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归另一方所有,即夫妻间的赠与。双方虽已达成有效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据《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但根据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赠与财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全部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回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赠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约定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安全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完成所有或部分学生各自所有、部分教师共同所有。约定应当主要采用书面表达形式。没有一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上?;橐雎墒?/strong>提醒大家,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果第三方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彼此,他或她应用其中一方的财产偿还其中一方的外债。